• 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450号长房·汀兰雅苑201房屋招租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10-12
  • 资产概况

    房屋地址

    解放西路450号长房·汀兰雅苑201

    基本属性

    所在层数

    二层

    设计用途

    商业

    租赁面积

    1180.36㎡    

    实际使用性质

    商业、办公

    房屋现状

     

    租赁状态

    空置

    配套、环境、

    交通、亮点

    位于解放西路450号,属于长房·汀兰雅苑的商业裙楼第2层,该房屋为钢混结构综合楼,外墙为外墙砖饰面,整栋大楼配备电梯上下行,水电网卫设施齐全,维护保养较好。

    临主干道解放西路,西至湘江中路91米。本段商业处于五一商圈边缘,东临太平老街,南边有华远华中心、海信广场、坡子街,周边消费人口多。   

    其他情况

    租赁条款

     

    招租底价

    (竞价底价)

    首年 71825元/月

    竞价上限

      首年 143649 元/月         

    竞租会每次

    增价幅度

    不少于2200元

    租赁保证金

    首年月租金的2倍

    租赁年限

    5 年

    免租期

    3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租金递增方式

    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湖南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沙湾路1688号(长房白沙湾尚成酒店16楼)

    竞租说明

    承租条件

    承租市场类非住宅房屋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非集团和各下属单位在职员工以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能承租的其他职工和职工近亲属。

    竞租说明

    竞租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2日-10月26日(每日9点至17点)(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长房白沙湾);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至出租方审核,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先生

    咨询电话

    18684981128

    咨询时间

    9:00-17:00(工作日)

    咨询(单位)

    地址

    芙蓉区沙湾路1688号,长房白沙湾尚成酒店16楼客服资产部

    竞租结果

    确认方式

    如参加竞租会的竞租人仅有1个时,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可直接确定其为竞得人;

    如参加竞租会的竞租人超过1个时,管理单位应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多轮次书面报价的方式进行,期间竞价轮次不限,首轮报价不低于竞价底价,其后,每轮报价须高于上轮最高报价,且增加金额不低于每次增价幅度,直至达到竞价上限则熔断(如报价已接近竞价上限则不受增价幅度所限)。熔断后,将组织最后一次报价,其他竞租人可出价至竞价上限。每轮竞价期间,如竞租人未报价或违反报价规则,则以其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竞价过程中,当出现多名竞租人报价相同且均不再加价或多名竞租人报价达到竞价上限时,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租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竞租会召开前,参与报名且承租条件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须按要求向出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1.保证金交纳金额143650元,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7:00;
    2.竞租结果公布后,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按程序转为后续租赁保证金;其他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特别告知

    1. 意向承租人在招租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竞租方式、房屋现状等各个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人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处查询),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交房后相应消防、后期维护等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2. 招租成功后,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或交给第三方使用。

    3. 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该出租物业作为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4. 不论何种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因经营需要投入的所有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遵循“来装去丢”原则,出租方不予以分摊和补偿;

    监督单位及部门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0731-88390452